关于举办“2011年国家教育部骨干教师‘旅游管理专业’高级研修班暨
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院校单位师资培训会”的通知
各相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沪教委职成【2007】26号文件精神,提升旅游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高上海旅游教育教学质量,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定于2011年7月12-17日举办“2011年国家教育部骨干教师‘旅游管理专业’教育师资培训班暨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院校单位师资培训会”。此次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由著名旅游院校资深教师、职业教育权威专家、行业协会知名人士等主讲,有鲜明的理论性、现实性、针对性与实践性。(具体日程安排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承办: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协办:上海旅游教育分会
二、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交流互动
三、培训对象
1. “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管理系(部)主任、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旅游管理精品课程负责人及骨干教师、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2. 学校教学管理干部、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和上海旅游教育分会成员单位相关成员等
四、培训时间
2011年7月12日(周二)—7月19日(周日)
五、培训地点
上海市区三星级酒店
六、培训费用
1.非上海旅游职业教育成员单位:
学费1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证书费等)、食宿费1300元/人,考察费100元/人,总计3380元/人。(学费可转帐支付,也可报到时交纳现金;食宿费等报到现场交纳)
2.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每个成员单位可派3名人员,免学费,但是食宿费、考察费等需自理(不住宿但用中餐的费用为300元/人)。
所交费用一旦交纳不予退还。
七、结业与证书
1.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行业专业证书
3.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教师培训证书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填写报名回执(附表2)及《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附表3)。请将报名回执于2011年6月15日前以传真或E-mail方式传送到集团秘书处,并以收到确认为准:集团邮箱(shllzjjt2009@yahoo.cn ),或邮寄至:上海市贵州路101号上海旅游职教集团 林美云老师,邮编:200001,以便安排有关会务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2.报到时须提交《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原件及2张2寸彩色照片。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2:培训报名回执表
附件3:《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二○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