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要求,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本市2022年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本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下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内容要求
(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并在附件中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指标”(见附件1)。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基于“中等职业教育指标”以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报信息和数据采集框架”(参见“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10月13日完成2022年度报送平台更新)。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每个案例不超过1000字。
3.重点展示:(1)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关键举措;(2)中央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3)凸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四大品牌”“五大新城”“九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开展产教融合的有效举措、特色案例等;(4)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疫情防控等具体做法。
(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并在附件中展示“高等职业教育指标”(见附件2)。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基于“高等职业教育指标”等相关数据(参见“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10月13日完成2022年度报送平台更新)。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每个案例不超过1000字。
3.重点展示:(1)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关键举措;(2)中央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3)突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四大品牌”“五大新城”“九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开展产教融合、“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有效举措、特色案例等;(4)落实高职扩招任务、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疫情防控等具体做法。
(三)关于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本区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要反映本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框架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
(四)关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联系企业编制、发布“企业年报”的要求。
“企业年报”由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校企合作情况,须联系至少一家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重点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主要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
按照《通知》关于对各地“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的要求,本市将加强市级统筹管理,不断提高院校年报质量,更好编制市级、区级年报,并将继续通过上海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管理工作平台采集和填报相关信息、数据、案例和年报(“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10月13日完成2022年度报送平台更新)。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院校应高度重视,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各院校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团队,落实专人负责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市教委将在市教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院校年度质量报告。
(三)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年报”须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须扫描置于年报首页,见附件3),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以落实年度质量报告内容真实性主体责任。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区教育局网页上设置专栏,各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设置专栏,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发布本区、本校编制的年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院校要按照“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要求,分别上传年报的Word版和PDF版,并在年报填报教育部网站后,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委(联系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30A室,联系人:孙淑文,联系电话:23116722)。
(四)注重专业指导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科院职教所负责本市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指导和市级中职、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对接相关政策,优化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南,开发报送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五)主要工作节点
——2021年9月底,发布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
——2021年10月13日,完成上海平台更新;
——2021年10月22日,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完成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
——2021年11月12日,各中职学校完成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平台填报;
——2021年11月19日,各高职学校完成“学校年报”和“企业年报”在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平台填报;
——2021年11月26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填报;
——2021年12月1日,经审核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可登录教育部平台“edu.zwdn.com”,于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质量年报提交工作;
——2021年12月14日,完成上海市级中职、高职年度质量报告编制;
——2021年12月27日,上海市级中职、高职年度质量报告提交教育部。同时,市教委在官网“上海教育”设置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专栏,公布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
政策咨询:孙淑文 021-23116722
业务咨询:刘丽君 13611839057
技术咨询:奚子龙 15800729030
附件:1.中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2.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中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一、中等职业学校填写说明
1.“院校名称”须填写学校全称。
2.除财务相关指标按照自然年度统计汇总外,其他指标均按学年统计,即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3.请注意对照表格中标注的计量单位,网上填报仅填写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若数据为零值,请填“0”;若该指标无数据,则可以不用填写。
二、中职质量年报字段项说明
1.思想政治课专任教师数:指专门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等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工作的校内专任教师数。
2.德育管理人员数:指在学生管理部门和专业(系)部从事德育管理的人员数。
3.名班主任工作室数:指由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选的名班主任工作室数。
4.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数:指由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选的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数。
5.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数:指由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选的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数。
6.就业单位对毕业生职业素养的满意度:指录用应届中职毕业生的单位或部门对录用本校学生的职业素养的满意度评价。
7.就业单位对毕业生职业技能的满意度:指录用应届中职毕业生的单位或部门对录用本校学生的职业技能的满意度评价。
8.体育课专任教师数: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体育课教学工作的人员数,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9.美育课专任教师数: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舞蹈、影视等美育课教学工作的人员数,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10.学生文化基础课合格率:语数外等各文化基础课合格成绩总人数/全部总人数×科目数*100%。
11.学生体质测评合格率:指上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良好和及格的人数之和/上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人数*100%。
12.毕业生总数: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13.就业(含升学)人数:指直接上岗就业(含创业)或直接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的毕业生总数。
14.毕业生创业比例:指当年直接就业学生中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数量/毕业生总数*100%。
15.在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指毕业生到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就业的人数。
16.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人数:指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就业的人数。
17.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指当年度毕业生中在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就业及升入高等学校相近专业的学生比例。
18.职教高考:指与普通教育高考制度具有同等功能的高考制度,招生学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依据考生相关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
19.对口单独招生:指普通高考前,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高职、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一种招生方式。
20.通过中本贯通升学人数:指采用中本贯通方式培养,通过转段考试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毕业生数。
21.通过中高贯通升学人数:指采用中高贯通方式培养,通过转段考试可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毕业生数。
2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指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的招生方式。
23.升入本科院校人数:指通过各种方式升入全日制本科层次高等学校的中职毕业生数。
24.升入高职高专院校人数:指通过各种方式升入高等专科学校的中职毕业生数。
25.其他升学人数:指毕业生通过留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方式升学的人数。
2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数:指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数。
27.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数:指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学生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的项目数。
28.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人数:指当年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数。
29.全日制在校生数:指注册全日制中职学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校学习的学生数。
30.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园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占地面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学校体育场、绿化用地,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
31.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的建筑面积。
3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资产值与全日制在校生数之比。教学仪器设备总资产值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科研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统计截止时间以财政年度为准。
33.年生均财政拨款:指学校通过各种财政渠道获得的经费收入,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专项、经常性补贴等,按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
34.纸质图书数: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数量。
35.电子图书数:指统计可供使用数据库中所包含全文电子图书和期刊以及按单册挑选订购的电子图书和期刊的数量;其中电子图书1种算1册,中文电子期刊每种每年算1册,外文电子期刊每种每年算2册,不同数据库包含的同种书刊分别计算。
36.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指学校内部局域网络环境主干带宽,通常分为10Mbps、100Mbps、1000Mbps、10000Mbps。
37.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指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院校并纳入院校的人事编制的额定数,包括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勤人员编制总数量。
38.教职员工总数:指在本校全职工作,并由学校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数,不包括学校已退休教师。
39.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40.生师比:全日制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数之比。
41.双师素质专任专业教师:是指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行业能力资格,专门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42.合作企业教师实践基地数:合作企业中被国家/省级/地市/区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数量。
4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占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100%。
4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100%。
45.企业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总值:指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设备在学校,产权属企业,学校有使用权)的总资产值。按照企业采购原值计算。
46.合作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比例:合作企业接收实习学生数/实习学生总数*100%(含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种形式)。
47.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的经费(补贴给学生个人或企业),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人均水平。
48.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指“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没有财政专项则不填。
表1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数据表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1 | 思想政治课专任教师数 | 人 | ||
2 | 德育管理人员数 | 人 | ||
3 | 名班主任工作室数 | 个 | ||
其中:国家级 | 个 | |||
省级 | 个 | |||
地市级 | 个 | |||
4 | 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数 | 个 | ||
其中:国家级 | 个 | |||
省级 | 个 | |||
地市级 | 个 | |||
5 | 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数 | 个 | ||
其中:国家级 | 个 | |||
省级 | 个 | |||
6 | 就业单位对毕业生职业素养的满意度 | % | ||
7 | 就业单位对毕业生职业技能的满意度 | % | ||
8 | 体育课专任教师数 | 人 | ||
9 | 美育课专任教师数 | 人 | ||
10 | 学生文化基础课合格率 | % | ||
11 | 学生体质测评合格率 | % | ||
12 | 毕业生总数 | 人 | ||
13 | 就业(含升学)人数 | 人 | ||
14 | 在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
15 | 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
16 | 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 | % | ||
17 | 通过职教高考升学人数 | 人 | ||
18 | 通过对口单独招生升学人数 | 人 | ||
19 | 通过中本贯通升学人数 | 人 | ||
20 | 通过中高贯通升学人数 | 人 | ||
21 | 通过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人数 | 人 | ||
23 | 升入本科院校人数 | 人 | ||
24 | 升入高职高专院校人数 | 人 | ||
25 | 其他升学人数(含留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 | 人 | ||
26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数 | 个 | ||
27 |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数 | 个 | — | |
28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人数 | 人 | ||
29 | 全日制在校生数 | 人 | ||
30 | 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31 |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32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元 | ||
33 | 年生均财政拨款 | 元 | ||
34 | 纸质图书数 | 册 | ||
35 | 电子图书数 | 册 | ||
36 | 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 | Mbps | ||
37 | 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 | 人 | ||
38 | 教职员工总数 | 人 | ||
39 | 其中:专任教师总数 | 人 | ||
40 | 生师比 | / | ||
41 | “双师”素质专任专业教师总数 | 人 | ||
42 | 合作企业教师实践基地数 | 个 | ||
43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占比 | % | ||
4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 | % | ||
45 | 企业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总值 | 万元 | ||
46 | 合作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比例 | % | ||
47 | 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 | 元 | ||
48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附件2
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一、高等职业学校填写说明
1.“计分卡”“学生反馈表”“教学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和“落实政策表”中的“院校代码”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
2.“院校名称”须填写学校全称。
3.数据指标内涵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例如,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生师比、双师素质专任专业教师人数、教学计划内课程总学时等。
4.表中全部数据指标统计时段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
5.请注意对照表格中标注的计量单位,网上填报仅填写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若数据为零值,请填“0”;若该指标无数据,则可以不用填写。
7.除备注中标注“学校填报”的数据需学校填报外,其余指标数据均可由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提取。
二、“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计分卡”系综合衡量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管理评价工具。
1.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已就业毕业生包括受雇全职工作人员、受雇半职工作人员、自主创业就业人员、毕业后入伍人员、毕业后读本科人员。
2.月收入:指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现金总和。
3.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关度:指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比例,分母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分子是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人数。
4.母校满意度:指本校高职毕业生对母校表示满意的比例。
5.雇主满意度:指录用应届高职毕业生的单位或部门对录用本校学生的满意度评价。
6.毕业三年晋升比例:指本校2015级高职生毕业三年后有过职位晋升的比例。分母是本校2015级高职毕业生数,分子是毕业三年后有过职位晋升的本校2015级高职毕业生数,其中,职位晋升形式可包含职级的增加、管理权限的扩大、专业职称的提升及由此带来的薪资提高。
表1 计分卡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备注 | |
1 | 就业率 | % | |||||
2 | 毕业生本省就业比例 | % | |||||
3 | 月收入 | 元 | |||||
4 | 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关度 | % | |||||
5 | 母校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6 | 自主创业比例 | % | |||||
7 | 雇主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8 | 毕业三年晋升比例 | % |
三、“学生反馈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学生反馈表”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在校体验与反馈来反映学校立德树人典型成效的评价管理工具。
1.课堂育人满意度:指学生对于课堂育人活动表示满意的比例。课外育人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展的课堂以外的育人活动表示满意的比例。若开展了多次满意度调研,则填写满意度的平均值。
2.思想政治课教学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的教材、教师、教学等方面表示满意的比例。公共基础课教学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不含思想政治课)表示满意的比例。专业课教学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表示满意的比例。若开展了多次满意度调研,则填写满意度的平均值。
3.学生工作满意度:指学生对学工部门、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单位开展的学生工作与活动表示满意的比例。教学管理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在课程设置、实习实践、测评考核等教学管理各个方面表示满意的比例。后勤服务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食堂、宿舍、洗浴等后勤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基本设施等方面表示满意的比例。若开展了多次满意度调研,则填写满意度的平均值。
4.学生社团参与度:指本校高职学生参与过社团活动的比例。其中,学生社团数指学校开办的社团总数;参与各社团的学生人数指分别参与不同社团活动的人数,应逐一列出。
表2 学生反馈表
院校代码 | 院校 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20级 | 2021级 | 备注 | ||
1 |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 人 | ||||||
2 | 教书育人满意度— | |||||||
(1)课堂育人 | 调研人次 | 人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2)课外育人 | 调研人次 | 人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3 | 课程教学满意度— | |||||||
(1)思想政治课教学 | 调研课次 | 课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2)公共基础课(不含思想政治课) | 调研课次 | 课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3)专业课教学 | 调研课次 | 课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4 | 管理和服务工作满意度— | |||||||
(1)学生工作 | 调研人次 | 人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2)教学管理 | 调研人次 | 人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3)后勤服务 | 调研人次 | 人次 | 学校填报 | |||||
满意度 | % | 学校填报 | ||||||
5 | 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时间 | 人日 | 学校填报 | |||||
6 | 学生社团参与度— | |||||||
(1)学生社团数 | 个 | |||||||
(2)参与各社团的学生人数 | 人 |
四、“教学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教学资源表”系反映高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管理评价工具。
1.生师比:全日制在校生数与教师总数之比。
2.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双师素质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100%。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比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100%。
4.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课程总量,按学年填报,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其中,线上开设课程数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拥有数字化教学资源,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授课、答疑、讨论以及提交作业和下载课件等基本教学活动的网络课程门数,建有课程网站但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课程,不能计入线上开设课程。线上课程课均学生数:选择每门课程的学生累加数/线上开设课程数*100%。
5.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指院校内部局域网络环境主干带宽,通常分为10Mbps、100Mbps、1000Mbps、10000Mbps。
6.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总数/在校生数*100%。其中,工位数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数为准。
7.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资产值与在校生总数之比。教学仪器设备总资产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科研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表3 教学资源表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1 | 生师比 | — | ||
2 | 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 | % | ||
3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比例 | % | ||
4 | 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 | 学时 | ||
其中:线上开设课程数 | 学时 | |||
线上课程课均学生数 | 学时 | |||
5 | 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 | Mbps | ||
6 | 校园网出口带宽 | Mbps | ||
7 | 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 | 个/生 | ||
8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 元/生 |
五、“国际影响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国际影响表”系反映高等职业学校国际合作和发挥影响力的管理评价工具。
1.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生人数(一年以上):指学校接收一年以上全日制教育的国(境)外留学生总数。
2.非全日制国(境)外人员培训量:指学校对国(境)外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
3.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指在校学生服务中国企业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教学的时间。
4.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时间:指学校专任教师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培训人员、技术服务和研发的时间。
5.在国(境)外组织担任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指在境外团体或国际机构中担任专职或兼职工作的专任教师数量。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6.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课程标准数:指学校主持或参与开发与本校重点专业相关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并得到国(境)外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采用的数量。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7.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指学校师生在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国(境)外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总个数,包括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技能大赛上所获奖项。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8.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数:指学校与国(境)外机构联合建立的科研机构,如科研院所、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研究联盟、研创工作坊等。
表4 国际影响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备注 | |
1 | 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生人数(一年以上) | 人 | —— | ||||
2 | 非全日制国(境)外人员培训量 | 人日 | —— | ||||
3 | 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 | 人日 | —— | ||||
4 | 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时间 | 人日 | —— | ||||
5 | 在国(境)外组织担任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 | 人 | 填报格式:××(姓名)在××(组织名),担任××职务;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
6 | 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数 | 个 | 填报格式:开发××标准被××、××采用(该标准须被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所采用);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
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课程标准数 | 个 | ||||||
7 | 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 | 项 | 填报格式:××(姓名)在××(大赛名),获××奖;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
8 | 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数 | 个 | 填报格式:××(平台名称)成立于×年×月;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六、“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服务贡献表”系反映高等职业学校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的管理评价工具。
1.毕业生就业去向
A类是毕业生留在当地(公办学校:如省级财政投入经费的以省域为“当地”,地级财政投入经费的以地级市域为“当地”,以此类推;民办学校的以学校所在地为“当地”;如有异地校区则分别统计)就业人数;
B类是毕业生去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就业人数(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份;东北老工业基地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3个省份);
C类是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服务人数;
D类是毕业生到500强企业(指在过去5年曾经是世界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就业人数。
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实际分别填写以上四类,各地在本省质量年报中可汇总分析以上四类情况。
2.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指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指学校为上述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企业出具证明,并加盖财务章。统计截止时间以财政年度为准。
3.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指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统计截止时间以财政年度为准。
4.技术交易到款额:指政府或企业通过技术市场购买院校的专利和技术成果、购买技术转让、委托技术研发等支付到账的费用。统计截止时间以财政年度为准。
5.专利申请数量:指当年经申请并被受理且学校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数量。专利授权数量:指当年经国家授权且学校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数量。
6.专利成果转化数量:指当年专利以许可、转让和作价入股等形式完成转化实施的数量。
7.专利成果转化到款额:指当年专利以许可、转让和作价入股等形式完成转化实施,通过许可、转让到款额和作价入股金额体现的入账总金额。
8.非学历培训项目数:指针对非学历培训开展的培训项目数,包括以远程在线、集中等开展的培训项目。
9.非学历培训时间:指学校为社会进行的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的总学时数。
10.非学历培训到账金额:指为社会进行的非学历培训实际到款额。统计截止时间以财政年度为准。
11.公益性培训服务:指为社会进行的免费培训的规模,不含针对校内学生和教师的培训。
表5 服务贡献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备注 | |
1 |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 人 | |||||
毕业生人数 | 人 | ||||||
其中:就业人数 | 人 | ||||||
毕业生就业去向: | — | — | — | ||||
A类:留在当地就业人数 | 人 | ||||||
B类:到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就业人数 | 人 | ||||||
C类:到规模以下企业等基层服务人数 | 人 | ||||||
D类: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
其中:到500强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
2 | 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 | 万元 | |||||
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 | 万元 | 提供产生经济效益的企业出具的证明,并盖财务章。 | |||||
3 | 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 | 万元 | |||||
4 | 技术交易到款额 | 万元 | |||||
5 | 专利申请/授权数量 | 项/项 | |||||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量 | 项/项 | ||||||
6 | 专利成果转化数量 | 项 | |||||
7 | 专利成果转化到款额 | 万元 | |||||
8 | 非学历培训项目数 | 项 | |||||
9 | 非学历培训时间 | 学时 | |||||
10 | 非学历培训到账经费 | 万元 | |||||
11 | 公益性培训服务 | 学时 | |||||
主要办学经费来源(单选):省级财政() 地市级财政() 区县级财政() 行业企业() 其他() |
七、“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落实政策表”系通过院校数据反映政府落实国家发展高职教育政策情况的管理评价工具。
1.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指“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中的专项经费支出。统计截止时间以财政年度为准。
2.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在岗教职员工总数: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和编外聘用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岗位人员总数(不含编外聘用的工勤人员)。其中,专任教师总数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3.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指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设备在学校,产权属企业,学校有使用权)的总资产值。按照企业采购原值计算。
4.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的经费(补贴给学生个人或企业),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指“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如果没有单列财政专项则不填。
5.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是指“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如果没有单列财政专项则不填。
6.企业兼职教师年课时总量:指企业兼职教师当年为学生授课课时总量。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指每学年度用于支付企业兼职教师担任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教师的课时费总金额。兼课教师费用、企业兼职教师授课以外的费用都不能统计在内。其中,财政专项补贴指“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中的财政专项经费。
表6 落实政策表
院校 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
1 |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 元 | ||||
其中: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 | 元 | |||||
2 | 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 | 人 | ||||
在岗教职员工总数 | 人 | |||||
其中:专任教师总数 | 人 | |||||
3 | 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 | 万元 | ||||
4 | 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 | 元 |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5 | 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 | 元 |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6 | 企业兼职教师年课时总量 | 课时 | ||||
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 | 元 | |||||
其中: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附件3
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学校对 质量年度报告(2022)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21年9月28日印发 |